第20章 《致橡树》
  是书迷就好,不是人迷就行。
  陈华隱此时已经將心態调整过来了。他已经发觉,在过去的不到半小时时间里,谈话的节奏始终被对方牢牢掌控,以至於他从头到尾都处於一个极其被动的境地。
  这当然是因为卢小嘉派给他的这桩差事,实在太过尷尬离谱。与他前世作为工科狗,缺乏和漂亮女人打交道的经验肯定是一点关係都没有的。
  现在好了,管他什么卢小嘉、黄金荣,都先见鬼去吧。既然是书迷,那大家就聊聊书,这才是作家的老本行嘛!
  陈华隱笑著开口:“倒是没想到,露兰春老板平日里唱戏之余,也会看我写的閒书。”
  “其实其它鸳蝴派的书也有看,我们这些梨园行当里的人,台上演的便是忠臣孝子,才子佳人,演的多了难免也就信了,想像自己也是那样的人。”
  露兰春说这话时,声音轻轻的,似乎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悵然。说完她顿了顿,抬眼看向陈华隱,语气里带著几分真切的激动:“不过陆依萍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。”
  “原来一个女子,也可以做这么多事。她敢跟手握兵权的父亲对著干,敢把爱情当作武器,去报自己受的委屈,这太妙了!我若是能有她一半的勇气,或许……”
  话说到一半,她便停住了,只是垂著眼,看著杯里晃动的咖啡。
  陈华隱却忍不住在心里嘆了口气,连忙打断了她对陆依萍的“崇拜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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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合著他写这书是號召大伙像陆依萍学习的是吧?
  他不知道的是,在原时空里,露兰春的人生经歷简直要比陆依萍更加传奇了——
  被迫嫁给黄金荣后,露兰春偶然认识了上海顏料业富商薛宝润的二儿子薛恆,隨即就一见钟情,自以为遇上了能託付终身的良人,竟鋌而走险,盗走了黄金荣藏著所有机密和把柄的皮包,以此要挟,逼著黄金荣和她离了婚。
  再嫁后的日子並未如她所愿,顛沛流离,不过三十几岁便病逝了。